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广东省质监局率先实行食品安全接待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质量和安全年”。为解决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出台了全国首个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方案,部署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现场收集、答复和处理企业及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的有关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此举将为市民、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搭建一个良性沟通的平台,是质监部门加强与企业、群众之间互通安全信息,提高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贯彻落实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广东省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确定在每月的15日,逢周六日照常进行。食品接待日活动主要在省内各市、县(区)质监局开展,接待地点设在市区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企业和群众咨询或投诉(具体地点可在省局和各市局网站查询)。接待日当天,各市质监局分管食品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或食品处(科)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将到现场接待来访企业、群众。接待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解答企业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咨询;受理食品生产环节的无证生产、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安全投诉;听取和收集企业、群众对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群众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等。

  为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广东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诚恳、热情地接待来访企业和群众,耐心解答企业及群众反映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对关系到企业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尽量在接待现场及时依法处理和解决,使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成为监管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要把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与其他接待日活动、与网上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反馈、与执法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接待日活动的水平和效率。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争取理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机关;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其他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质监部门和上报省局;要把发现和解决单个案例同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联系起来,努力做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据悉,首次接待日活动定在4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各市局将举行接待日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相关科室联合行动。广东省质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接待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咨询点安排(每月15日)(以上接待地点基本固定,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布)

  2、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三个创新的特点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