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据《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 27065-2004)、《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7021-2007)以及《第三方认证制度中标准符合性的表示方法》(GB/T 27023-2008)的有关要求,国家认监委日前对认证机构向获证组织颁发的各类现行有效的自愿性认证证书样本进行了备案审查。
通过审查,绝大多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样本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存在问题较少。而多数产品认证证书样本的符合性较差,存在证书种类多样、名称不规范,使用其他专用标志等问题。经审查,国家认监委对符合要求的42家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予以备案,并发出《备案确认通知书》,对27家认证证书样本缺乏签发人签字样式、机构地址等问题的认证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机构限期更正并重新报备,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认证证书样本,国家认监委将在进一步审查后向相关机构发出限期补正通知书。
今后,对于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证书,当其式样发生变更时,认证机构须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认监委重新办理备案。国家认监委也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对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