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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产品:生产和出口现状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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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分析

  缺乏被市场认可的自有品牌,主要占领低端市场。我国出口鞋以贴牌加工为主,几乎没有被国外市场认可的自有品牌。绝大部分中国鞋厂是通过中间贸易商获取订单,利润被不断盘剥。我国鞋在国外仍然以低价取胜,主要占领低端市场,中高档鞋及自有品牌所占比例很小。

  反倾销税及高额关税。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鞋类产品三大出口市场。欧盟自2006年10月6日开始对来自我国的皮鞋征收为期两年16.5%的反倾销税,今年5月又将征收范围扩大到经澳门转口的内地产皮鞋,致使近期我国鞋类产品对欧盟出口明显放缓。日本、美国同样采取税率措施限制进口。国际关税结构使得以低档产品为主的我国鞋类在美国市场上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面临着严峻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制鞋面料中的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属含量、杀虫剂和有机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均有严格的规定。欧盟200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鞋类环保标志标准大大提高了环保标准,对砷、镉、铅的浓度限量由原来的不得超过lOppm,改为不得检出。REACH法规使不符合“新政策”的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安全标志与生态标签认证。发达国家依据技术法规,规定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产品都必须取得相关的安全认证标志。美国规定皮鞋包头必须经受严格的压力实验,才能取得美国消费者安全认证标志,而根据欧盟PPE(个人保护装置)指令,规定鞋类产品必须通过相关安全项目的测试标准、取得CE认证,加贴CE安全认证标志,才能进入欧洲市场。

  劳工标准。我国鞋类产品除了面临着绿色壁垒的限制外,它还受企业社会责任审核的限制。目前,在劳工标准方面引人注目的标准是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2004年5月1日前后,美国与欧洲一些国家开始强制推广SA8000标准认证,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最近,美、法、意等传统中国轻工业产品进口国的贸易组织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出口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通过SA8000标准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

  有效措施

  我国鞋类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要让中国鞋长久被国外市场认可,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促进扩大出口。

  政府、商会、行业协会及企业多方联手。政府要在贸易问题上极力保护本国,为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提供及时、方便和全面的服务。一是为企业开拓海外鞋类市场提供各种支持,特别是要加快建立鞋类产品出口预警系统,及时将欧盟有关情况通报行业组织和企业;二是及时向企业提供各国市场鞋类产品进口数量和价格变化等情况,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三是继续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维护鞋类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合法权益;四是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国鞋类生产、销售的相应技术法规,特别是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提高我国制鞋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五是通过产业政策杠杆加强对国内制鞋产业的引导和调控,避免盲目、无序竞争。

  商会、行业协会在协调企业对外行为和加强行业自律方面要勇担重任。一是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建立本行业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产品质量适应目标市场要求;二是建立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搭建政-企沟通对话平台,建立顺畅的信息发布渠道;三是与进口商合作,建立联络机制;四是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企业必须具备了解目标市场技术法规与标准的途径和识别其是否科学合理的能力。加强收集出口产品的各种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以便改进生产;学习掌握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知识,具备识别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是否科学合理的能力;要转变经营理念,提高产品的科技水平与环保品质;改变传统的经销方式,探索适合自己的品牌发展道路。积极申请环保标签认证,获取出口通行证。申请“生态标签”验证,不仅可以保证产品中不含欧盟禁用化学品,还可以极大的提升产品及其企业形象。企业还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贯彻我国《劳动法》,改善企业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作者:张莉 薛庆波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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