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一连发布了五份四个批次的儿童服装召回,召回原因都是由于这些夹克衫、运动衫的帽子系带存在勒死儿童的危险。4月7日,CPSC又宣布对14家出售风帽和/或衣领上带有束带的儿童外衣的公司处以罚款。
早在1996年2月,CPSC即发布了《儿童外衣抽带指南》,旨在避免儿童外衣上的帽带、腰带等勒伤甚至勒死儿童。来自CPSC的数据显示:1985年1月至1999年1月间,CPSC共收到22份这一原因的致死报告和48份受伤报告。
为避免此类事故,对于适合2岁至12岁儿童穿着的外衣,CPSC建议其帽子、领子上不含束带。对于适合2岁至16岁儿童穿着的外衣上的腰带、下摆上的束带的完全伸出长度应小于3英寸,并且束带中部应缝牢在服装上,以免束带可从一侧抽出造成危险。CPSC并建议束带的两端不带有绳扣或绳结。
2006年5月,CPSC监管办公室宣布儿童外衣的风帽或衣领上如带有束带,将因对儿童存在伤害风险被视为缺陷产品,并敦促美国各相关公司进口、制造、分销或销售符合ASTM F1816(《儿童上衣抽紧带安全规范》)的儿童外衣,以防止儿童因束带受伤甚至致死。并指出:根据《联邦危险品法案》第15条C款,一经发现此类儿童外衣,CPSC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召回。
因此,尽管CPSC的指南不具有强制性,美国与此相关的标准ASTM F1816-97《儿童上衣抽紧带安全规范》也只是自愿标准,但事实上,只要CPSC发现儿童外衣的帽子、领子上有束带就会发布召回,消费者可据此将衣服退回获取全额退款。
另外,《消费品安全法案》第15条b款要求消费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一旦获悉其所经营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CPSC。并就未报告者处以民事处罚。联邦法律要求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应在获得该种信息后24小时内报告CPSC。由于上述14家公司未及时就该情况报告CPSC,存在有意瞒报的行为,故处以民事处罚,目前这些公司已接受了高达105.5万美元的罚款,并对问题服装进行了召回,但拒绝承认其有意违法。
在此特提醒中国儿童服装出口厂商注意,输美服装如为自行设计出口,建议设计中不含束带,如需要可改以按扣、纽扣、尼龙搭扣等代替;如依外方订单设计出口,外方设计中含有束带的,建议就此问题提醒买方注意,以避免双方损失。特别是尽管CPSC采取的种种措施仅是针对美国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的,但无论是召回引起的退款赔付,还是CPSC的罚款都会使美方收益减少甚至亏损,都可能导致我国出口方回款困难或收入损失。
另外,欧盟市场同样存在类似安全要求,在此也提醒企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