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企业应重视进口设备安全装置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企业进口生产设备进行到货检验时,发现一批共16台品名为“晶体调频仪”的设备,运动部件无相应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警示标示,存在潜在的致伤风险,不符合我国相关机械设备安全标准的要求。该局已责令企业对该批设备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机械安全,就是各种状态下使用机械设备的全过程,尽可能避免使用者的身心受到危害的存在状态和保障条件,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正是确保这一原则的重要标准。根据GB/T15706.2第5.2节的要求,对于正常运行期间不需进入危险区的机械设备,应按实际情况选择安装固定式防护装置、带有或不带有防护锁的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同样根据该标准第6.4节的要求,机械设备必须具有针对其安全使用的标志,其文字信息应采用使用该机器的国家语言。

  分析本次案例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许多进口设备都预留有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者联锁防护装置,但是此功能在设备制造工厂属于选装件,不属于设备的标准配置,进口企业在采购设备时,往往忽视选装件的配套采购;企业大多重视设备的性能是否达到产能要求,忽视安全要求,使进口设备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缺陷。

  针对上述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进口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大现场查验力度,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投入使用,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安全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在此也提醒有关企业,应全面了解我国对进口机电设备安全、卫生、环保的强制性要求,在签订进口合同前,对国际市场行情、质量情况和厂家信誉进行调查,并就安全装备及零部件签订特殊条款,确保进口设备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以免影响通关和使用。

作者:何明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