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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项整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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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农业厅确定,以瓜菜、果、茶、食用菌等四类农产品及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基层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四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年内杜绝四类农产品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提高两个百分点,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100%;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据了解,山东针对种植业、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食用菌和农资的“四项整治”,提出了执法年活动实施意见,分别制定了种植业、农业“三品”、食用菌和农资治理方案。
  
  围绕种植业整治,山东确定了五个重点。一是重点产品,包括瓜菜、果、茶、食用菌等及栖霞苹果、寿光蔬菜等24个名特优农产品;二是重点区域,主要是20个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大县;三是重点投入品,包括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四是重点环节,包括农药经营、农药使用、监督检查和基地准出环节;五是重点时段,是指作物病虫害发生及农药使用高峰期、产品大量上市期及节假日消费高峰期。
  
  围绕农业“三品”整治,山东明确整治重点是不符合标准的“三品”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整治单位包括“三品”生产所有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整治重点区域是“三品”集中生产地区。主要任务是规范认证机构管理制度和认证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准生产行为;全面开展市场销售“三品”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食用菌整治,山东明确整顿菌种场,加强菌种标准推介,严格规范菌种包装;加强菌种和食用菌生产基地监督管理,查处未经行政许可擅自生产经营菌种的行为;打击食用菌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快推广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加大对菌种场、生产基地和企业的农药残留、重金属、违禁添加剂的监测。
  
  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山东将对多次违法的经营户及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农资集散地、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等进行重点整治。全面加大监测力度,今年将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3次监测,对种子、肥料、农药和食用菌分别进行1次监测,对24个名特优产品纳入省直接监控范畴。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建设“放心农资下乡示范县”。
  
  山东围绕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由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农药市场、禁限用农药、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档案。普遍推行“责任到人”农药经营监管责任制,确保每个农药经营点都有具体的责任人;全面推行农药经营“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实行农药经营备案制度;整顿农药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加大对“三品”生产基地县农药残留监测力度,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作者:初新玮 于洪光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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