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定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检查。经贸、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对生产加工尤其是小作坊、小加工、小摊点等食品场所,以及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流通消费等领域的批发、经销商户,采取索票索证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处理一批。
二是确定重点区域,实施专项行动。针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重点查处制假售劣行为,依法铲除一批无卫生许可、无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和销售摊点。
三是确定重点产品,查处伪劣食品。将粮食及粮食制品、糕点、面包、干品、水发食品、分装食品以及容易受潮霉变等食品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产品。借助外观鉴别、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依法进行查验。一经确认,要立案查处,打击生产和销售伪劣食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