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此次监督抽查,涉及山西、辽宁、浙江、广东、山东、四川、福建、河南、江西、陕西等10个省193家企业生产的19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
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陶瓷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有釉砖抗釉裂性、放射性等六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不合格;个别产品吸水率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表示,将继续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陶瓷砖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