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业产品国家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于2009年3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到会,并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就标准编制有关问题作了讲话。
会议成立了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对编制组提供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标准填补了国内再生沥青混凝土产品标准的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对规范我国沥青路面的再生利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按规定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