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予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后,顾客都喜欢到我这买东西,生意越做越红火!”3月23日,广西自治区横县峦城镇下藤村委经营户滕良宣高兴地对记者说。目前,横县共有225户经营户被授予“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完成了在6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开展创建示范店的目标任务。
横县在农村食品经营户中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和两书”(即: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制度、进货台账登记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五项自律制度,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两份文书),并将每份承诺书在经营门店内公布,以便顾客监督。
同时,该县根据全县食品经营户的现状和分布情况,选定经营信誉好、影响力强的食品经营户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点。采用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帮助和督促这些创建点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来经营食品。针对被授予“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的示范店,则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店容、统一制度、统一台账格式。并规定有关部门每月要派员到示范店巡查不少于两次,一方面检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另一方面检查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经营和商品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