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工信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表示要从促进汽车销售、培育和规范二手车市场、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拓农村汽车市场等方面促进汽车消费。
《意见》中指出,要尽快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引导汽车流通业合理布局,推动建立平等和谐的工商关系,进一步规范汽车经营行为。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加快创建自主服务品牌;同时,要建立二手车市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技术改造,抓紧制定《二手车流通企业设立条件》、《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等标准,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以旧换新”、“以旧换旧”等二手车置换业务,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
《意见》还提到,要加快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安全、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相衔接的管理制度,推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出台,严格汽车强制报废规定。为此,特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立报废汽车破碎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技术改造,引导有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参股、并购回收拆解企业等方式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加大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公交车和农村客运车辆。
农村汽车市场是《意见》关注的重点。《意见》要求,积极研究培育和发展农村汽车市场的政策和措施,探索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引导企业开发和生产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低价位节能型汽车,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汽车销售服务和回收网络。同时,确保汽车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虚假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切实把汽车下乡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