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用能产品的能效质量,加强对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实施情况的监督。近日,浙江省江山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能源效率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国家公布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四批产品,主要涉及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简称“燃气热水器”)、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和复印机等15类产品。检查范围为全市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
重点检查生产者是否按照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要求对用能产品进行标识备案、标识标注,标识正确使用及是否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等情况;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等情况;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据悉,此项执法检查将持续到四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