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贯力度。该所深入企业宣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指导企业食品标签必需标注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贮藏说明和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引导其依法生产。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将食品标签纳入食品企业监管巡查范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标签进行执法检查。截止目前,该所已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食品企业20余家。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的食品标签都比较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食品名称不规范,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配料表中未按产品配料中含量递减顺序进行排列;净含量和固形物标注不科学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执法人员均予以指出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申报制度。要求企业在新产品上市前或调整产品配料以及标签之前必须及时申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把关,帮助企业避免因印制不合格包装引起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标签的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