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090在《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的总标题下,包括以下九个部分:
——第1部分:系统;
——第2部分:视频;
——第3部分:音频;
——第4部分:符合性测试;
——第5部分:参考软件;
——第6部分:数字版权管理;
——第7部分:移动视频;
——第8部分:在IP网络上传输AVS;
——第9部分:AVS文件格式。
本部分为GB/T 20090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大学、北京阜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芯晟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附件:
报国-信息技术先进音视频编码第3部分:音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