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标准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渔业基础设施标准,渔业技术标准、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规范化、评价验收标准等,是一个完善的系统的综合体系。
渔业标准化的指导原则:一、政策性。应遵循国民经济总方针来确定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渔业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技术性。通过渔业标准化,引进国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在科技成果与生产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三、经济性。渔业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渔业经济,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变粗放型渔业为集约化渔业,发展“一优两高”渔业便成为必然选择。四、法制性。渔业标准以统一要求和规范指导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生产活动,要求产品达标,使分散的小农生产汇集成规模产品,便于参与市场竞争与营销,此系列生产活动,也就是按标准、法规进行质量监控的过程。五、宽严适度性。标准是产品质量的试金石,又是监控管理工作的规范。目前,对农业标准特别强调宽严适度,对外销产品必须严格与国际接轨,对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也应更严格一些。一般来说,国标要统管全国,宽容度大一些,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反而自觉要求更高一些,以提高自己的经营和竞争力。六、地域性。渔业受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的影响,其相应的养殖技术规范应有明显的地区性。七、通俗性。实现渔业标准化工作主要依靠渔民来实现。因此,标准文本必须力求表达形式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