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北京、上海、河北、广东、山东、陕西、辽宁、江苏等8个省、直辖市31家企业生产经销的37批次细木工板、胶粘剂、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共4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项目全部合格,胶粘剂、溶剂型木器涂料各两批次及6批次细木工板不合格。
此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甲醛超标。天津市福津福装饰材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北京牌北京白乳胶,个体工商户张某销售的、标称新宝塔牌北京白乳胶等两个批次胶粘剂,游离甲醛指标不合格。
二是苯超标。标称博野县津保制漆有限公司生产的宫塔牌油漆、个体工商户孟某销售的装修半亚光清面漆等两个批次溶剂型木器涂料苯指标不合格。
三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标称博野县津保制漆有限公司生产的宫塔牌油漆这一项目不合格。
四是标志不合格。被判定为标志不合格的6批次细木工板虽然符合甲醛释放量最低标准,但均未标注本商品所执行的等级标准。它们是,标称森奥木业生产的森奥牌细木工板、标称廊坊华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祥牌细木工板、标称河北文安跨世纪木业生产的福华金秋牌细木工板、标称廊坊华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乐居牌细木工板、标称廊坊麦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森牌细木工板、标称河北省文安县伟龙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意天森宝牌细木工板。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胶粘剂和溶剂型木器涂料商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对经销单位实施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