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4日下午5点30分,甘肃省消协接到城关消协的电话汇报:称西单商场超市加工的馒头被质检部门检测出有非法添加剂,接到电话后甘肃省消协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会同城关消协和临夏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到西单商场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临夏路工商所于3月18日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销售的馒头进行送检,3月24日由甘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报告显示,西单商场超市在3月18日加工的馒头中含有“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该项目不符合GB2760-2007标准,综合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为了认真落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开展评选“诚信单位”实施办法》的规定, 甘肃省消协暂扣了 “诚信单位”的荣誉牌匾和证书。并责令超市将销售问题馒头的柜台立即停止营业,定期进行整改。西单商场负责人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抓紧认真进行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