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因发现世纪联华超市双井店销售假冒七匹狼商标的皮带,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七匹狼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北京世纪联华双井超市有限公司(简称世纪联华双井超市)告到法院,要求其停止销售,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七匹狼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他们的公司是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以服装服饰产品及服装原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为主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包括:七匹狼+SEPTWOLVES+奔狼图形、七匹狼等。一些商标还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而世纪联华双井超市公然大肆销售假冒七匹狼商标的皮带,这些假冒皮带使用了与其公司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严重影响了他们公司形象。作为专业的商业销售机构,世纪联华双井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杜绝类似产品的销售。但该超市却大肆销售上述假冒产品,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故理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