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至27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联合面向全省法院系统举办司法委托管理与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培训班。省质监局郭驰副局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负责司法委托管理工作的116名代表参加了本期培训。
郭驰副局长指出,举行本次培训班的目的有三个:一是加强学习;二是加强交流;三是加强合作,建立工作平台。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要求的背景下,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作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产业质量水平,推动技术标准创新,为有效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希望质监部门和法院系统能够通过这样的学习交流,建立起司法活动中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平台,优势互补,互助互进,促进质监部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提供技术保障,实现公正与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培训班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林建辉处长充分肯定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在司法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加强业务交流合作的必要性;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邵海增主任详细介绍了我省产品质量鉴定情况的开展情况及业务流程;基层法院的代表和技术机构专家交流研讨了司法委托管理与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经验和看法,对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程序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产品质量鉴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
法院系统参训人员表示,通过本次培训研讨,使他们对质监部门的职能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对做好司法诉讼过程中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的程序更加明确,希望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能为人民法院化解诉讼难题,在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