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和1000个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户。该意见指出,建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重点工作的第一项是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人员、经费上优先考虑安排;利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服务“快易通”等手段,向菜农推广十项无公害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技术规程;在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继续推行“一定、二约、三健全”(即确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建设的十条标准,农业局与生产村安全生产约定、生产村与农户安全生产约定,档案健全、检测机制健全、监管机制健全)的管理模式。
同时,完善市、县(区)、基地三级质量检测体系和检测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改善检测条件;科学制定检测制度,规范检测程序;在搞好对生产基地蔬菜质量检测的同时,加大对批发市场监督抽检力度。
此外,要求各县(区)、乡(镇)、村、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都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