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马鞍山市质监局将全市27家3C产品生产企业分为A、B、C三类进行监管。
据介绍,证照齐全具有较强质量控制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将列为A类企业;证照齐全具有基本质量控制能力的小型企业为B类企业;小散乱和质量问题多的企业、证书被暂停(撤销、注销)或变动情况复杂的企业、新建或新迁入的企业、质量诚信度低的企业为C类企业。对C类企业,该局将采取一年至少3次的巡查,给予重点监管,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适当增加巡查频次,100%建立质量档案、巡查档案和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