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上海纤检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围绕“净化消费环境、提振经济质量”的主题,组织开展了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接受咨询、提供培训、免费检测、开放参观”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3.15”宣传、执法活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有:

  一、监督检查

  1.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对再加工纤维质量的监管,确保絮棉制品质量安全,从源头杜绝“黑心棉”的产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3.15”前后,该所共出动52人次,对上海市南汇、嘉定、崇明、浦东、松江、闵行、宝山、金山等地的18家絮棉制品生产企业和纺织用棉企业展开了监督检查。并于3月17日对金山、松江等地纺织企业、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某棉纺厂的棉花下脚料没有警示标注,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2.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该所参加了由高校后勤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上海高校学生公寓用品供货企业产品质量工作会议,现场为企业提供纺织品质量的宣贯和答疑解惑,进一步向供货企业明确产品质量的重要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生产,保证高校学生用上合格的床上用品。

  二、行政执法

  1.根据前期暗访,该所于“春令热线”期间,对本市租用某高级办公写字楼销售各类品牌服装的经销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4个专柜的服装产品260余件/条,涉及衬衫、毛衣、裤子、外套、睡衣等5个品种。被检查的品牌几乎都存在着使用说明标注不准确的问题,主要是:无产品标准、无产品安全类别、无中文耐久性标签和纤维含量表述不正确等,同时有部分服装涉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已对其中的12批产品依法进行了抽样,待检验结果出来后作进一步处理。

  2.依据《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本市充绒行业的毛绒质量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6家,抽样12批,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3.以“加大重点场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质量违法问题、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为宗旨,组织对世博会建筑工地及工矿企业等多个场所的进城务工人员使用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检查建筑工地3家、工矿企业3家,未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絮用纤维制品。下一步,本所将继续开展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的整治工作,一旦发现有生产、销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接受咨询

  1.现场对纺织品、服装提供咨询、技术服务,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2.在3.17当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春令热线”服装类产品集中投诉举报活动专场。

  3.参加了由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长桥街道共同举办的“关注民生、质监为民”的社区宣传服务活动。“3.15”期间,共接受现场咨询20起,涉及羽绒服钻绒,羊绒衫起球、羊绒含量,服装成分含量、色牢度及强力等问题,处理率为100%,切实为消费者解决了实际问题。

  四、提供培训

  3月10日,应上海时装公司的邀请,本所派出技术专家为商场和部分生产企业举办了标准GB/T 8685-2009《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的培训,帮助企业在纺织品和服装上规范使用标识标注,提高产品整体质量。

  五、宣传报道

  通过有关渠道把“3.15”活动主题以及本所组织和参与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开性宣传报道,目前已有包括新民晚报、文新传媒、新民网、中国纺织网、中国品牌网等在内的多家报社和网站相继报道了本所开展“3.15”活动的情况。

  通过此次宣传系列活动,增强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打击了假冒伪劣产品,帮促企业提高了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下一步,该所将以“3.15”为契机,继续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逐步规范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