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国家标准草案《集装箱空箱堆高机》(送审稿)审查会议。参加审查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国内的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高等院校及用户共16个单位的20名代表。
与会代表在听取了主要起草人对标准的主要制定过程及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审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标准草案(送审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在制定标准工作中所做的大量细致的工作,最后一致通过了该项国家标准草案的审查。
随着集装箱运输业的快速增长,搬运与堆垛集装箱空箱的设备需求量也大幅增长,有越来越多的厂家开始研制和生产集装箱空箱堆高机。鉴于目前国内外尚无任何有关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标准,为了提高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并为特种设备检验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国家标准已迫在眉睫。该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集装箱空箱堆高机产品的技术进步提供科学的依据。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有关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稳定性要求参照采用了有关的国际标准,根据我国目前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技术水平和国外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发展趋势制定本标准,能够适应当前市场及今后技术发展的需求,技术要求比较先进,本标准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会议要求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会上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于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等报批文件,并报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最后,与会代表对哈尔滨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此次会议提供的热情周到的会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