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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货流通网络将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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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旧货业在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科学消费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近日商务部出台《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

  目前,我国旧货流通基础设施简陋,经营网点少,市场规模小,经营秩序有待规范,人员素质急需提高。健全旧货流通网络、推动旧货行业发展符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有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有利于调剂人民生活余缺,满足不同群众的消费需要,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岗位,提高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再就业人员收入水平。

  《意见》要求各地应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发展旧货市场,加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旧货交易、集散、分拣、结算、质检和维修等功能,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建设和改造一批大型综合和专业旧货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示范旧货市场创建工作,引导市场向服务便民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规模扩大化和市场国际化等方向发展,形成一批实力雄厚,能够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具有品牌示范效应的旧货市场。

  鼓励各地培育旧货龙头企业和经销户,支持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和改造统一规范的城市社区旧货收购点、专业分拣中心、乡镇及农村销售点,发挥旧货流通在开拓小城镇和农村消费市场中的作用。

  各地应指导有社会责任的旧货企业开设慈善捐助站、旧货连锁店,支持有条件的旧货网点增加免费接收市民慈善捐助的功能,促进便民服务与慈善事业的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旧货市场和城市社区开展“跳蚤市场”试点,引导居民形成循环消费理念;鼓励家电等生产企业和大型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旧货行业标准化工作。开展规范旧货经营秩序、保障旧货流通安全和旧货基础技术等方面的标准研究,组织参与“旧货市场经营管理规范”、“旧货品质鉴定”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发挥标准化对旧货行业管理的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逐步建立起分类科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技术先进、应用方便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作用,建立起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参与的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促进旧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各地应积极推进行业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旧货市场和企业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助,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本地旧货从业人员都得到一次培训。

作者:宗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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