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而因此产生的消费领域的纠纷也日渐多元化。专家提醒,一些新的消费陷阱已经出现,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
【陷阱一】
由于毗邻中关村电子城,在北京海淀法院受理的消费者请求双倍赔偿的案件中,电子类产品的消费欺诈案件占有一定比例。一些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后发现,自己购买的产品并不具有当初购买时商家所宣称的一些功能,因此找商家退货又往往会遭遇难题。
李先生为了购买一台能够工作时使用的具有独立显卡的电脑到某电脑公司进行咨询。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向李先生推荐了一款笔记本。在李先生问及电脑显卡是否独立时,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他,该款笔记本电脑的显卡虽然是集成的,但显卡芯片是独立的,并且有256M的显存,最终李先生花1.05万元购买了这款笔记本电脑。后来李先生了解到,该款产品并没有独立的显卡芯片,显存在工作中共享系统内存,导致李先生在使用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在和该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双方达成的买卖合同,该公司双倍返还购物款21000元。
【提示】
专家提醒,在消费纠纷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消费者举证难,比如仅凭发票或收据不能证明商家当初推荐产品时宣称的产品功能,再比如有的产品和发票不具有唯一对应关系,甚至不能确认消费者所持有的商品是否是从商家购买的。
因此,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确定购买产品后,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并写明产品型号、序列号等信息,同时要求在买卖合同或者发票、出库单等商家签字、盖章的单据上写明推销人员宣称的产品功能。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较好地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实现诉讼请求。
【陷阱二】
有句俗语叫“买的没有卖的精”。如今,一些商家在价格上摆起了“迷魂阵”,消费者如果轻易听信商家的宣传,就容易花冤枉钱。
徐先生在某科技公司提出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经协商双方以1万元成交。交款后,该公司工作人员以调试中电脑出现各种故障声称该款机型质量不佳,建议徐先生购买其他机型,并向徐先生推荐了其他品牌的笔记本,同时保证该款机型配置、性能、价格与前款相当。徐先生购买后通过上网查询发现第二款机型报价仅为5900元。
【提示】
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时候,还是应该尽量坚持货比三家,在购买前做足功课,了解同类、同档次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在购买时不要轻易相信推销人员的宣传,特别是临时改变原来的购买计划的时候更要小心。
一般来讲,价格欺诈的案件中认定欺诈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价格的因素很多,很难做到同一产品同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