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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红:《曼谷协定》遭受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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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随着欧美对中国出口商品越来越多的贸易设限,中国企业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但是为数不少的企业仍然把目光专注于欧美市场,而忽视了其他区域市场。《曼谷协定》这几年来受到的冷遇说明,我们的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还没有充分利用好。”近日,中国WTO/TBT河北通报咨询中心高级工程师陈世红向记者指出,出口企业应充分利用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尤其是对《曼谷协定》等给我们带来的关税优惠,应该引起更多企业的关注和参与。

  据了解,我国于2001年5月正式签订了《曼谷协定》,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性贸易组织,目前共有中国、孟加拉、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和印度6个成员国,宗旨是通过降低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增加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往,以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据介绍,《曼谷协定》的优惠措施相当可观。以韩国为例,韩国的产品减让清单中对我省出口企业有利的条款主要包括:部分皮革及其制品,从5%减至2.5%;部分纺织纤维,从8%减至6.2%;服装,从13%减至8.1%;部分陶瓷产品从8%减至6.2%。

  从全国来看,《曼谷协定》的利用率较差。去年全国签发的《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只有2046份,货物金额只有5875万美元,其中出口大省广东只有61份,货物金额177万美元。浙江省签发的《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约1000份,货物金额2800万美元,为全国之冠,为浙江省出口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1000万元,但从浙江省去年外贸总额853.2亿美元来看,《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出口所占份额太少。江苏399份,786万美元;山东272份,412万美元。河北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记者采访到的许多出口企业对该协定也知之不多,有的企业甚至表示是第一次听说这一协议。

  陈世红告诉记者,企业如果善于利用《曼谷协定》,产品出口时可以得到直接的关税减免,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强价格方面的国际竞争能力。更重要的是,原先没有价格优势的产品,在关税得到减免后,就有了一定的价格优势。比如,纺织服装等产品,本来就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商品,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此次关税从13%减至8.1%,削减幅度非常可观。

作者:赵志国 袁志广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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