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宁夏自治区清真食品进入国际市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企业和产品,提高清真食品知名度和信誉度,鉴于全国尚无同类标准和宁夏出入境贸易的现实需要,由宁夏自治区民委、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地方标准。《通则》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总则、申请认真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要求、清真食品原材料的要求、清真食品加工规范要求、清真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存储要求等内容,涵盖了清真食品生产全过程,从而保证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符合国际通用的“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体过程控制理念。
3月18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将《通则》通过媒体进行正式发布,中央驻宁记者、宁夏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和企业代表、来宾共100多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宁夏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胡鑫德主持,宁夏自治区质监局局长李志仁、宁夏自治区民委主任王俭、宁夏自治区民委副巡视员马凤霞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