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检验检疫局对出口商品和出口生产企业实施新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以分类管理为主线,建立一套全新的“1+10+N”(1个一级文件、10个二级文件、N个三级文件)监管模式体系,通过改变对出口产品实施批批检验的做法,把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前移至企业生产过程,提高出口货物验放速度,降低企业成本,从源头上保障和提高了出口产品质量。
这套新监管模式体系的特点是:以分类管理为主线,通过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商品质量、企业诚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一、二、三类,同时根据对企业出口商品的风险程度,将出口商品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选择、确定与之相适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程序实施检验和监管,其中一类企业现场抽检率最低的为5%;建立电子审单平台,对符合验放要求的出口商品实行快速审单核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加快验放速度;新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严密监管,通过动态管理,规范操作,使检验检疫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