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质监局小店区分局在承担的国家标准委批准的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芦笋种植工作中,做到“三个落实”。
一是目标落实。小店区分局要求芦笋农业标准化种植3年内要达到以下目标:第一年健全组织、完善措施、制定标准、宣传培训;第二年贯彻标准、全面实施、跟踪指导;第三年示范推广、总结提高、增产增效、拓展市场。二是经费落实。小店区分局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从小店区财政拨专款10万元,用于芦笋农业标准化种植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进度落实。目前小店区分局已制定了芦笋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示范区任务书等,并按第1年的目标规划健全了组织、完善了措施并进行相关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