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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苏两地质监部门联手查获500吨假冒名优企业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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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经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钢)鉴定,由山东省莱芜市质监局和江苏省泰州市质监局提供的泰州某重点工程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确系假冒莱钢的产品。货值165万元的500吨假冒钢筋被依法查封。正是因为两地质监部门的快速反应和携手努力,使得这批“冒名顶替”的钢材被尽早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悉,莱钢是全国十大钢铁企业之一,年产1000万吨钢以上,是全国规模最大、规格最全的H型钢精品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齿轮钢生产基地,全国规模最大、附加值最高的粉末冶金生产企业,在钢铁产业振兴、推动莱芜乃至山东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率先走出低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3月4日,山东省质监局局长丛大鸣与莱钢集团董事长宋兰祥签署了《服务企业携手发展合作协议》。莱芜市质监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在全市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整治,保持打假扶优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向重点省市质监部门发出协查函,对假冒莱钢等企业的产品在全国范围进行查处。

  3月中旬,江苏泰州市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重点工程使用的钢材涉嫌假冒莱钢产品。几天后,泰州市质监局一行携带6个样品,火速赶赴山东进行鉴定。与此同时,莱芜市质监局与莱钢取得联系,确认莱钢与上述重点工程单位没有供货关系。

  3月17日,在莱芜市质监局稽查局的陪同下,泰州市质监局一行到莱钢,对6个样品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核实。经企业鉴定,该样品与莱钢产品明显不符。在质量证明书方面,首先是格式有差异,泰州市质监局带来的质量证明书的格式属于莱钢早已经停止使用的格式;其次是内容不正确,泰州质监局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多数炉号不清晰,少数能看清楚的炉号,其钢种、成材规格等与莱钢原始生产记录均不一致,而且标牌悬挂方式等也不一致。在钢材实物质量方面,从化学成分与外形尺寸来看,莱钢钢筋外形尺寸、米重控制严格,符合国家标准;而泰州市质监局提供的钢筋样品内径均小于国家标准参考值,米重也不符合国标要求,样品实物质量均与莱钢产品质量不符。从轧制标记来看,泰州质监局提供的钢材实物轧制标记、商标图案、字母字型,与莱钢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实物标记存在差异。

  在科学严谨的证据面前,一起假冒莱钢产钢筋的大案水落石出。目前,共计500吨假冒莱钢产的热轧带肋钢筋已被江苏泰州质监局查封。两地质监部门正在抓紧处理此案。

作者:徐宗玉 张爱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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