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质监工作的领导,把质监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江西省副省长史文清在2009年江西省质监工作会议上如是强调。
史文清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要求,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下去。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目标落实不力、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政府还要更多地重视和关心质监工作,加大质监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投入,把质量奖励、名牌战略、农业标准化、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业、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要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察通报制度,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史文清强调,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江西省委、省政府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确保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出的重要决定,全省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在“4个方面”下工夫,即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上下工夫,精简审批事项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在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下工夫,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上下工夫,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在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上下工夫,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