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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第一案”透露怎样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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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可口可乐能否最终牵手汇源的疑问终于有了答案:商务部日前发布消息,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这不仅是去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之后商务部首次否决的外资收购案,也意味着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外资企业全资收购中国企业的交易案以否定句画上句号。在当前复杂的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这次并购案被否决传递哪些信号?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些都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关注。

从可口可乐并购案被否理性看外资并购

  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可以肯定,内资品牌与国外巨头联姻的故事会继续书写。专家提醒,外资并购固然可以增强本土企业的资本实力,有助提升管理水平,但企业在大步走向世界的时候也要增强与外资企业并购竞争时的话语权。

  竞争压力下外资并购增加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宝洁、联合利华等外资巨头开始进军中国市场。外资企业需要搭国内名牌便车迅速进入中国市场,本土企业希望选择合资路,借势于外资的广告“轰炸”和雄厚财力。

  于是双方“互送秋波”,随后一些行业掀起了品牌“外嫁潮”。以日化行业为例,拥有高富力品牌的广州浪奇,与宝洁合资组建了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浪奇以当时全国知名的高富力品牌、洗衣粉厂房和设备出资,占40%的权益。上海牙膏厂与联合利华合资建厂,上海牙膏厂以中华和美加净两个品牌、土地厂房和设备作价入股,占40%的股份。随后,北京的熊猫也“嫁”入宝洁家庭。

  强大的竞争压力下,并购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2008年,可口可乐公司向汇源果汁伸出了橄榄枝。汇源果汁有关负责人曾如此解释并购缘由,虽为行业龙头老大,但汇源果汁近年来的销售额一直徘徊不前。把汇源果汁出售给可口可乐公司,是给汇源果汁找到了最好的下家,中国的浓缩果汁和果浆可以直接进入可口可乐的全球采购系统,将带动中国果品的销售和促进果品加工业的发展,最终受益的是中国果农。

  利弊众说纷纭

  一些当时红红火火的内外资联姻,结果并不一定如意。

  “在合资过程中,我们的确圈到了钱,学到了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但是自己的知名品牌却被‘雪藏’起来,为外资品牌让路,最后被迫慢慢地远离消费者。”一位国内知名品牌的业内人士说。

  市场无疑是残酷的。一方面是碧浪、汰渍、奥妙等外资品牌在国内声名日响,另一方面是高富力、熊猫等“老品牌”的市场不断萎缩,品牌为人所淡忘。如熊猫洗衣粉合资7年以后,从当初年产量6万吨,下降到2000年的4000吨左右。

  后来,一场内资品牌的复兴运动开始兴起。2000年9月,作为熊猫“娘家”的北京日化二厂与宝洁达成协议,提前终止熊猫的使用合同。

  2009年,法国达能与娃哈哈纷纷扰扰的“离婚大战”还没有完全结束。

  关于可口可乐并购案的利弊也是众说纷纭。可口可乐承诺,收购汇源后保留汇源品牌,同时充分利用可口可乐的国际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等资源,使汇源品牌继续发展壮大。然而有业内人士担心,在交出原有品牌、设备,以及对新合资公司的控制权后,汇源也就再无力捍卫自己的品牌。

  外资并购应共赢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品牌与跨国公司“联姻”不断,从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娃哈哈与达能等纷纷“分手”并陷入品牌争夺纠纷,再到美加净、小护士、大宝,类似合作中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专家提醒,国内品牌与跨国公司合作应以双赢为目的,民族企业要学习国际规则,通过法律手段规定和规避合作中的不利因素和潜在风险。

  业内人士林先生认为,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各国对本土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在不断加大,未来的竞争在于品牌的竞争。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些行业本土品牌在市场上的衰落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从结果来说,最主要的是消费者受益了。

  法律界人士廖治超认为,经济危机“危中有机”,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会利用这个时机加快并购行为,降低运作成本。但值得关注的是,跨国公司并购的对象往往是国内行业的前三甲,采取合资方式是对中国市场的试探和跳板。从长期来看,凭借雄厚的财力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独资可能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专家建议,被并购企业通过与其他国内企业之间的合作来增加外资企业并购竞争时的话语权,同时在并购合同中设置相应限制条款;同时政府给予国内品牌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强强联合,促进产业整合。(黄 玫 张 琴)

  新闻链接

  可口可乐简介:1886年美国人约翰·彭伯顿发明了可口可乐。至今“可口可乐”商标是世界上最为人熟知的商标,并在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截至2004年可口可乐已在中国投资达11亿美元,员工15000人。

  可口可乐总裁:穆泰康持有土耳其与美国双重国籍,1978年加入可口可乐公司,曾在亚洲和欧洲工作多年,并领导该公司建立发展了东欧业务。

  汇源简介: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992年创立于山东省,1994年将总部迁至北京市顺义区,1998年开始向全国发展。近12年来,在全国各地建立了24座现代化工厂,年设计生产能力220多万吨。

  汇源果汁董事长朱新礼:16年前,朱新礼走出机关,下海接手沂蒙山区一家濒临倒闭的县办水果罐头厂。如今,汇源已经发展成为了中国最大的果汁公司,拥有国内超过10%的市场份额。

否决并购案释放出何种信号

  我曾经很认同一些专家所说的,这场并购是企业之间的市场行为,汇源所在的行业也不是核心产业,并购完成对整体经济的影响不大。但现在看来,商务部的决定也有其合理性。

  这是出于防范垄断对市场竞争效率造成损害的考虑。商务部的解释十分清楚,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饮料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但是在果蔬汁市场上却没有优势。假若集中后,可口可乐公司利用其在碳酸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采取措施,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对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造成挤压,都将会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可以想象,可口可乐的修正方案没有完全解除商务部的担忧。与此同时,网络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受众对并购并不认可。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一个相互开放的市场上,并购不应该是单方向的,而应该是双向的,就像美欧之间经常发生的跨国并购一样。但是,在中美之间,并购却存在很大的不对等性。在2008年9月美联社有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一篇评论文章中,作者指出:“中国是外资看好的最主要目的地,但成熟企业被收购之事在中国极少发生。”

  这段话显然存在两个事实上的错误。其一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并购已经发生过许多起,作者显然对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状况不了解;其二是对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屡屡受阻置之不谈。从中海油、海尔等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接连遭遇挫折来看,美国一些人对来自中国的商业并购案还带有种种歧视看法。这样的意识形态导向,不仅阻碍了正常的并购活动和资本、要素的跨国流动,也对美国的开放形象造成很大的损害。

  时至今日,美国上上下下都希望中国购买美国的国债,但对如何开放中国资本进入美国市场的并购不置一词。在投资渠道狭窄、美元未来走势不确定的情况下,单纯要求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的想法让人非常不理解。

  同时,商务部的裁决结果是维持现状,朱新礼还得继续“养猪”。在并购案提出时,朱氏曾提出一套“养猪卖猪论”,引起强烈的舆论反响。但看看全球的企业家,祖孙三代都养一只猪的现象也不乏其例。而从企业成长阶段看,不断转换跑道改变经营方向也未必收益更大。可口可乐看中朱新礼的“猪”,不仅是因为其在中国有高的市场占有率,而且还有全球市场前景。经此并购一役,朱新礼与汇源的声望都因而大增,对于未来公司与个人的发展当然都有很大助益。朱新礼不妨潜下心来,考虑一下如何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强,把企业的产品市场向国外延伸,让汇源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公司。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周民良)

让反垄断成为中国改革新支点

  尽管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已经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其中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审结24起,但直到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出现,并被贴上外资企业吞并民族知名品牌的标签,引发舆论和市场的广泛关注后,《反垄断法》如何发挥作用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

  “击退外资品牌的进攻,捍卫民族知名品牌”,无疑是具有较高炒作价值的新闻点,很多眼球因此被吸引,很多感慨因之而生发。但热闹的表象背后,隐含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演进、走向成熟的轨迹,昭示着未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追求。

  纵观其他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发展历程,先后都出现了从初期自由市场竞争到逐步形成集中垄断的现象。这是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任何国家概莫能外。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持市场活力,反垄断法的出台成为一种必然。自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法》,日本、法国、英国和德国等市场经济国家,相继制定了反垄断法。在过去的100年时间里,各国反垄断组织与垄断企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并强行分拆了一些著名的超级垄断企业。

  作为美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托拉斯,标准石油公司曾受到美国政府长达20多年的起诉和打击,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终审裁定标准石油公司垄断贸易成立,勒令其分成34家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曾长期垄断美国长途和本地电话市场,1984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垄断法对其进行拆分,分拆出一个继承了母公司名称的新公司和七个本地电话公司,等等。强行拆分固然给这些垄断企业造成了一定损失,但它保护了公平市场机制,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让被抑制了活力的行业重新焕发出光彩,同时也有利于保持这些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繁荣,其利远大于其弊。

  基于对我国《反垄断法》宗旨的准确把握,商务部在阐述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审查理由时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这一审查结果不仅将对维护国内饮料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会激发公众对进一步打破垄断、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无限憧憬。

  当前,建构在行政垄断基础上的一些行业垄断壁垒,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成本居高难降、劳动效率低下、管理粗放松懈的积弊,让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越来越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国际金融危机和社会全面转型的双重压力,让中国保增长、调结构的任务变得更加急迫。没有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缺少市场活力的进一步激发,经济增长、结构调整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扩大投资的同时加大《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着力在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推进垄断行业改革。以反垄断法律武器打破垄断格局,既是提振经济增长信心、扩大社会投资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审查结果表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正常商业行为,理应在法律轨道上进行考量。反垄断法在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在世界各国的经济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反垄断之剑已经出鞘,必将在弥补市场机制本身不足,促进我国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会为维持合理市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重要法律保障。有了完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保驾护航,中国的民族品牌会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国民经济也会乘势而上、扬帆远航。 (王甘武 何耀伟)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未通过反垄断审查

  事件回顾

  商务部3月18日发出通报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商务部于去年11月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立案后,依据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审查。

  商务部经审查认定,这项收购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收购行为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收购行为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减少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但可口可乐公司应商务部要求提交的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表示,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08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收到40起包括合并、收购在内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案例。(朱立毅 雷 敏)

收购案失利却为外资提供积极透明信号

  各方反响

  商务部通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最终结果之后,汇源集团在3月18日晚间发布声明,称尊重商务部的决定,并表示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几乎与此同时,可口可乐也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不过,这家全球饮料巨头在声明中特别强调对中国市场抱有信心。

  “我们着眼于在中国市场的长期发展,”除了表示遗憾,在可口可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穆泰康的书面声明中,人们似乎看不到收购失利对可口可乐的影响。穆泰康说,“我们在上海刚刚启用的投资9000万美元的全球研发中心将在创新研发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2008年,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增长了19%,现在中国是可口可乐全球第三大市场。”

  事实上,可口可乐公司也在最近宣布,未来三年将在中国市场投资20亿美元,用于兴建工厂,强化分销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并增强在本土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可口可乐公布的数据说,自1979年重返中国市场后,公司在中国市场共计投资16亿美元。

  与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的巨大投资计划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吸收外资在近期的大幅下降。今年前两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下降超过25%,而这是自去年11月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第四个月下降。此案是否会对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产生影响?

  “在反垄断的问题上,中国是后来者。”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主任邢厚媛研究员说,来自西方国家的投资者对反垄断的理解和认识比我们清楚得多。她认为,这个案件会让外资更为清晰地看到中国依法办事的政策走向,从而更有利于境外投资者的决策。

  邢厚媛说,此案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外资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汇源收购案之所以在此时发生,一方面是因为之前的外资在中国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只有到了近期才涉及垄断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的制度建设和执法能力也是逐步发展和提高的,“这是进步的表现。”

  邢厚媛的观点得到一些外国投资者的印证。“禁购事件让外国投资者知道了进入中国市场是有‘反垄断法’这条红线存在的,投资者会在并购之前将这一因素考虑进去。”法国巴黎百富勤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说,事实上,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撞上红线的并购案不多,而外资也不会故意垄断市场,因此禁购事件对投资者进入中国的影响不会很大。(田 雨)

否决并购案并非贸易保护主义

  专家观点

  商务部18日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有评论认为,此举可能会引来其他国家非议,甚至被理解为贸易保护主义。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对该并购案的处理,完全符合反垄断法和有关国际准则,并非贸易保护主义。

  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有关部门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相关经济分析做出这项裁决的,没有对外资企业另外制定一套外资企业反垄断法,没有对此案滥用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因此完全不存在贸易保护的问题。

  梅新育说,在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强迫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收缩对外投资,政府救援企业以不对外投资、不关闭在本国工厂等为条件,这才叫保护主义,而中国则鼓励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

  他表示,根据汇源在中国果汁市场的份额和可口可乐的实力,这个裁决结果本该毫无悬念,早在这项并购案提出之初就该一目了然。

  中美经贸关系研究中心赵龙跃博士表示,对于涉及垄断的外资并购案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是维持整个消费市场的公平竞争,国家出台相关处理措施的时候,并不是以某几个企业的利益为出发点,而是考虑行业利益;此外,应当考虑有效兼并的问题,尤其是在面临外资收购问题的时候,我国也曾经出现过一些国内企业被外资收购后,品牌被取代和消失的情况,因此更应当慎重。

  赵龙跃认为,由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确实将影响我国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因此商务部对该案件的处理不存在贸易保护的问题。

  梅新育认为,理性的投资者理当就此对中国的商业和法制环境加分,因为这个结果证实了中国反垄断法的严肃性和法制的可预期性,这是构成一个国家商业环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立余也表示,对该并购案的处理可以说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更为成熟的一个标志。

  梅新育指出,不必担心这项裁决会影响我们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同时,这起案件也告诫赴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在选择海外收购对象时要更充分地考虑可行性。(吴 婷)

部分被收购的民族品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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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加净:该品牌原占有国内市场近20%的份额。1990年,上海家化与庄臣合资,“美加净”商标被搁置。上海家化于1994年出5亿元收回美加净商标,但已失去了宝贵时机。

  中华牙膏: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上海牙膏厂“中华”牙膏,如今,中华牙膏在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

  小护士:法国欧莱雅2003年收购小护士。5年后的今天,小护士在市场上也几乎销声匿迹。

  大宝:2008年7月30日,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至此,中国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

  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达能公司收购,现在乐百氏品牌已基本退出市场。此外,达能还在中国收购了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权,汇源果汁22.18%股权。还在乳业收购了蒙牛50%股权,光明20.01%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

  南孚电池:自1999年9月起,通过数次转让,2003年,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市场占有率不及南孚的10%。而南孚被吉列控制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如今这一曾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中国第一的电池品牌已经不属于民族品牌了。

  活力28:1996年,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后,双方规定的合资公司洗衣粉产量的50%使用“活力28”品牌的承诺没有兑现,前3年共投入1.84亿元用于“活力28”宣传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一纸空文。“活力28”这个知名品牌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消失了。

  苏泊尔: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40%,评估品牌价值16.248亿元。2006年8月,法国SEB(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获得苏泊尔控股权。

作者:黄玫 张琴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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