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指导安徽省快递协会,制定了安徽省《快递服务》标准评定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办法》对达标申请方式、评定程序、达标内容和达标后续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提出对已达标企业实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年对已达标企业进行一次年度评估考核,督促已达标企业自觉执行《快递服务》标准。二是规定对已达标企业发生侵害用户权益、发生重大投诉及安全事故等9种情况的,将撤销达标企业称号。三是强化了已达标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企业被撤销达标称号后,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提出的达标申请;其负责人担任其他企业负责人的,其新任职企业达标申请在一年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