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建宁县猕猴桃试验站、建宁县农业局、建宁县质监局等单位起草的《黄花梨综合标准》、《猕猴桃综合标准》两项福建省地方标准,日前在福州通过专家专家审定,并报省质监局批准,近期将正式发布实施。
据了解,目前,建宁县猕猴桃栽培面积已近2万亩,产量近2万吨,“猕猴桃 ”已成为该县的名、优、特产品。由于缺乏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虽然猕猴桃面积 、产量增加,但没有品牌标准,不能进入超市,难登大雅之堂,造成质优价贱的局面。该标准可有效保护地方产品品牌、质量特色,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知名度、地方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效益。同时,标准规定,猕猴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要达到16%以上。
专家还修订了福建省地方标准《黄花梨标准综合体》,更名为《黄花梨综合标准》,修订后的标准由黄花梨品种、黄花梨苗木及育苗技术规范、黄花梨栽培技术规范、黄花梨鲜果四项子标准组成,并将黄花梨出售的商品梨平均单果重由原来的150克以上提高到175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