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08年12月1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清理整顿阶段(第二阶段)至3月10日结束。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2.2万家次,对12个重点区域、16个重点产品进行了重点整治,共受理举报投诉32起,查处案件13起。
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合肥市重点开展了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农贸市场、超市、大专院校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专项整治,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生鲜鸡蛋中的“三聚氰胺”残留情况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通过认证的10家兽药生产厂家、33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兽药饲料综合性市场、168家兽药饲料经营户和570家大中型养殖场(小区)的监管。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强化对67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全市生产销售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产品销售环节管理,严禁其流入非法渠道。
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经营企业和30家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和抽检力度,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销货台账、进货票证、标识标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经营行为。
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履行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及各项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非法食品添加物流入食品消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