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经济能否健康稳定发展,也关系国家的形象和声誉。要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搞好搞实搞出成效,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企业应强化质量诚信意识,切实担当起质量和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质量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提高产品质量,主体在企业。企业只有依法生产、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把好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食品的安全。具体要体现出“五个强化、五个完善”: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加工环节;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检测能力,完善质量监控机制;强化品牌意识,完善营销渠道和网络。
地方政府应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切实对产品质量和安全负总责。“质量和安全年”是国务院部署的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项战略性活动,这一活动开展得好不好、实不实、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地方政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宏观调控领域,地方政府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指引企业的发展方向,建立并完善市场健康运行的游戏规则;在微观经营领域,地方政府要扮演好服务者角色,引导企业走上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从生产全过程把好产品质量和安全关。相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形成活动及生产经营企业各自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方针,构建协调一致、责任明确、结构合理、联络顺畅、运行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市场规范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确保“中国制造”的品质安全。
消费群体应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拒之于市场大门之外。消费者是产品的最终接受者,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净化消费市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实现安全健康消费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