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西藏自治区《藏药材炮制规范》(2008年藏文版)(以下简称《规范》)发行座谈会及赠书仪式在拉萨市举行。西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阿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德吉、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索朗卓玛和西藏自治区副秘书长格桑玉珍应邀出席仪式。
仪式上,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卢彦朝说,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藏药产业发展,为藏药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了适应人们用药需求和藏药产业发展需要,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2007年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开展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组织了由长期从事藏医药教学、临床、研究的专家和药品生产企业、藏医医疗机构具有丰富炮制经验的人员承担编写及审稿工作。历时两年,于2008年底圆满完成了编印任务。
该《规范》依据四部医典等古籍记载的炮制方法和国家对药品标准的有关要求,吸收了藏医药理论及其实践发展成果,收载了186种常用藏药材炮制品种及炮制方法,涵盖了动物、矿物、植物等多种藏药材的炮制方法。《规范》已经编委会审议通过,2009年3月10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该《规范》的颁布,对推进藏药以及全区藏药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