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新闻几乎使所有的国人大吃一惊:这就是“啤酒致癌”!在啤酒的制造和储存过程中会生成絮状沉淀物,让酒变得浑浊,厂家往往使用稳定剂来消除沉淀物,甲醛因其“质优价廉”成为稳定剂的首选。专家指出,尽管甲醛含量低于每升0.2毫克是安全的,但大量饮用会增加肝的负担,长期饮用还会影响生殖能力。
由于甲醛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可疑致癌物,德国等欧洲国家相继禁止在啤酒里使用甲醛。而中国啤酒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
这对于中国许多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多少年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们啤酒致癌?向社会揭露啤酒致癌的为什么不是国家食品监督部门,而是“读者来信”?——“6月中旬,《环球时报》编辑部收到一封读者来信,揭露国内啤酒行业为了控制成本,用可疑致癌物甲醛充当稳定剂的黑幕,该报当即对此进行调查”,这才使这一秘闻公之于众。
国家食品监督部门,他们到哪里去了,干什么去了?第一,他们可能不知道啤酒用甲醛,或者不知道甲醛对人体的危害。那么,这个部门官员的科技素养就太低了,根本不适宜从事食品监督工作。第二,认为啤酒用甲醛虽有危害,但危害不大。外国因其致癌而禁止使用,中国人的命哪有外国人贵重?或者说,有人情愿相信,中国人对“致癌啤酒”有免疫力。所以,我们国内的标准规定啤酒中的甲醛最高含量在0.2ppm左右,即每升啤酒里可含0.2毫克甲醛。而即便是目前国内啤酒的甲醛含量普遍达到了1.2ppm,似乎也没关系。第三,中国食品监督问题多,反正也监管不过来,就是下了禁令也得不到落实,就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吧!可见,监督部门的失职,本质就是对人民的生命不负责任,把人民的健康当儿戏。
确实,当商家受到巨大的利益驱动时,要禁止啤酒使用甲醛是要花大力气的,但政府既然负有监管市场之责,就该把工作做好。第一,修改啤酒生产标准,禁止啤酒使用甲醛,实行市场准入。生理学告诉我们,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多一些特殊的身体结构。第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把甲醛用于啤酒的危害向广大群众说清楚。第三,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公布生产厂家的啤酒质量。在不能完全堵住甲醛用于啤酒的情况下,各地都向消费者公布“红黑榜”这样一来,消费者就知道可以喝哪些啤酒,不能喝哪些啤酒。可以预见,规范的市场将令致癌啤酒死亡。
2003年3月,深圳金威啤酒宣布在产品中不再使用“有害助剂”甲醛,并声称自己是全国第一家不添加甲醛的啤酒企业,引得业内骂声一片。这样的恶劣环境岂不是好人受气,坏人嚣张?市场如此“逆淘汰”,既是消费者之祸,也是政府之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