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一批木薯淀粉经凭祥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顺利进入我国。至此,在中越双方检验检疫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因检验检疫不合格滞留在越方的603吨、14460包木薯淀粉被退“回家”,另外1367吨、27340包木薯淀粉经检验检疫合格顺利进入我国,中越边境滞留的木薯淀粉处理工作圆满结束,既保证了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又促进了边贸的健康发展。
发现“问题”木薯淀粉
去年底,凭祥检验检疫局在对越南入境木薯淀粉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越南产部分工业木薯淀粉通过凭祥陆路口岸以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流入国内市场,冒充食用淀粉进行销售,给国内的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隐患。发现这一情况后,该局立即对辖区内入境越南木薯淀粉的报检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工业木薯淀粉检测标准对二氧化硫进行检测。经检测,共有3批,90吨木薯淀粉不合格,该局立即作出了退回输出国的处理。
去年11月18日,广西检验检疫局、凭祥检验检疫局与凭祥市政府、商务局就加强口岸、互市点、边民通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越南木薯淀粉流入国内市场召开现场会议,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各边民通道越南木薯淀粉进境,所有进口木薯淀粉必须经过报检,报检时必须申明具体用途,并按照食用木薯淀粉检验规程进行二氧化硫、重金属等项目的检测,合格后方准进口。同时,要求外包装必须符合《SB/10228-94木薯淀粉通用技术条件》中对包装和标签的有关要求。
中越官方会谈磋商
2009年1月9日至1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代表团在南宁就越南输华木薯干、木薯淀粉和水果的检验检疫问题举行双边会谈,双方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检验检疫会谈纪要》(以下简称《会谈纪要》)。
会谈中,双方决定成立一个工作组,在10天内对此前停留在边境越方一侧的木薯淀粉数量及包装情况进行检查,并抽取样品检测是否符合中国安全卫生标准,然后决定是否同意输入中国。
《会谈纪要》商定,中方要求越方于今年3月份之前提供输华木薯干/粒、食用木薯淀粉和工业用木薯淀粉加工厂名单。输华木薯淀粉的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地、等级、加工企业、加工日期,并明确标明食品用或工业用,禁止混装混运。中方还建议越方检验检疫部门在出口前对输华木薯干/粒、食用木薯淀粉按中方标准进行检测,以便符合中方的安全卫生要求。
进行现场检验检疫
滞留在中越边境的木薯淀粉查验工作由广西检验检疫局负责实施,该局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植检处、广西检验检疫局和凭祥检验检疫局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和现场查验组,负责抽样、检验和监装工作。
1月20日,查验组赴中越边境越南峙马口岸开展了边境滞留木薯淀粉的核查和取样工作。经现场核查,滞留边境的越南木薯淀粉共36堆、1970吨、4.18万包,分别来自7个生产企业,11个品牌,外包装标识清楚,均标明有品牌和生产企业(地址和电话),但有部分未标明是否食用,其中有部分霉变。中越双方均对滞留的木薯淀粉进行抽样,对抽取的样品由双方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中方为广西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凭祥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每批木薯淀粉按照《粮食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铅、砷、黄曲霉素、致病菌和二氧化硫进行检测,按规定做好各工作流程记录,并出具检测报告。
根据中方对全部抽取的样品检验结果,第33~36号样的二氧化硫均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中方立即向越方通报了检测结果,并同意对中方检验合格的木薯淀粉监装入境。
监装合格产品入境
2月23日至25日,广西检验检疫局动植检处、技术中心和凭祥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6人组成的监装小组赴越南峙马口岸对已经检测合格的木薯淀粉实施进境监装。在与越方监装小组会晤中,向越方通报了国家质检总局对该批木薯淀粉的处理决定,越方表示同意并接受中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对已经查验检测合格的29堆木薯淀粉监装输往中国。
在监装现场,中越双方监装小组成员对现场外封无损的木薯淀粉进行了核对,对其中5堆、270吨、7800包经现场和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木薯淀粉不允许入境,对双方认可的29堆木薯淀粉共同监装运往中国。在监装过程中,中方工作组又发现部分堆的底层和堆放在边沿的木薯淀粉由于受到水浸存在板结霉变的情况,其中有9堆、119包板结霉变的木薯淀粉,另外有1堆、8包外包装不合格的木薯淀粉,共计127包、重6.35吨。对以上不合格的木薯淀粉中越双方代表共同在监装记录表上签字认可,不同意输往中国。
监装工作至2月25日结束,输往中国的合格木薯淀粉共1367吨、27340包,所有木薯淀粉均按要求存放在经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考核的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