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2月27日批准发布GA 821-2009 《消防水鹤》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消防水鹤是我国特有的消防设施,最早在我国北方寒冷地区被消防部门大量使用,现使用范围正逐步向其它地区扩大。消防水鹤的作用是满足消防车或其他消防设施在灭火过程中快速补水,具有连接方便、大口径、开启迅速等特点。由于多应用于寒冷地区,消防水鹤的防冻性能、可摆动、可伸缩、启闭速度等是实现消防车快速取水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
根据《2006年消防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等承担了《消防水鹤》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标准编制组对消防水鹤的有关标准资料进行了广泛的收集汇总,在对消防水鹤进行试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标准稿。
经专家评审认为,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符合我国消防水鹤产品生产、应用及技术发展需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该标准颁布后将对指导生产和检验,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促进消防水鹤的应用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