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清洁生产,国家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清洁生产标准 铜电解业》和《清洁生产标准 宾馆饭店行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5月10日前反馈国家环境保护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征求意见稿)
2.《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征求意见稿)
4.《清洁生产标准 铜冶炼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清洁生产标准 铜电解业》(征求意见稿)
6.《清洁生产标准 铜电解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清洁生产标准 宾馆饭店行业》(征求意见稿)
8.《清洁生产标准 宾馆饭店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