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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质量分析工作与做好质量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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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加大了质量分析工作力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已连续两年上报了质量竞争力指数的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省局开展了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并连续两年完成了全省制造业工业企业及有关行业的质量分析报告。根据国家局的部署,黑龙江省质监局决定加大开展全口径的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08年的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仍使用黑龙江省质监局制发的电子软件,各市、地局应立即行动,开展新一轮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企业样本数据汇总后,于2009年5月1日前报黑龙江省质监局质量处邮箱:http://www.hljszlc@yahoo.com.cn
  
  二、要保证收集上报数据的真实性。由于采集工作量大面广,各市、地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肃认真地对待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避免出现数据失真、漏报、错报、重复上报等问题,影响全局系统真实数据的生成和质量分析结果的真实可靠。如出现上述问题,黑龙江省质监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举全局之力开展数据采集和质量分析工作。质量分析工作是加强质量控制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局和省局今年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质监局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各基层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汇总把关,务必保证时效性和工作质量。在收集企业质量基础信息的同时,做好对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本地区的质量分析工作。
  
  四、继续落实完善全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联系制度。各市、地局应按《关于建立全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联系制度的通知》(国质技监质发[2008]14号)要求,运用国家质检总局的软件,于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上报百户企业质量调查数据指标,如果企业有所变动,请及时更换企业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黑龙江省质监局,务必保证所辖区域内企业数据样本完整和数据导入的可行性 。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层局质量分析工作。按照黑龙江省质监局“市、地局每二个月一分析,县级局一个月一分析”的要求,各市、地局要充分利用收集上来的企业质量数据,结合本地区的监督检查结果,认真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指导县级局开展月份质量分析工作,并将本地区的定期质量分析报告抄报黑龙江省质监局。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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