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党和国家为实现质量振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广大企业、全国质量工作者和社会进行了不懈努力,中国制造的质量总体水平已经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为了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搞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质量管理到底管什么、怎么管,即它的任务和实现任务的手段是什么?这是一个事关全质检系统工作基础的问题。
在质量问题上,政府的任务是什么?我们认为,政府管质量,既要管质量安全,也要管质量发展。从大的方面说,质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一部分,管经济发展就要管质量提升。目前,世界上还找不出一个不管经济发展的政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明确提出了要“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的任务,并且强调指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对扩大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完成保障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的任务,政府应该怎么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质量管理主要是做3件事,一是规划,二是监管,三是引导。规划就是要制定出国家质量提升的奋斗目标和重点措施,以鼓舞人心和明确努力的方向,动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共同为实现目标而努力;监管一是要监督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要维护好市场秩;引导的目的是推动企业和各方面朝着政府希望的方向去做。这是政府质量管理的三根支柱。目标方向明确了,该管的管住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政府的质量工作就做好了。政府的其他工作,包括制定法律法规、制定标准等等,都要为之服务。
就监管而言,“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后,我们对“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责定位以及与企业的关系”这个全系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我们认为,企业是提高质量的主体和责任人,生产安全的产品是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必须做到,你没做到,就会面临相关的处罚,政府就管这个事。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中国目前还不行。就像王岐山副总理说的,由于无知,由于贪婪,有一些人完全是明知故犯。所以,政府还应对企业实施监督。监督什么,关键是监督企业责任的落实。保证安全与治病一样,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落实企业责任的重心由事后追究责任转到事前,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中,使每一个生产环节,包括设计、原料采购、工艺设备采用、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下线检测等等,都必须体现企业责任。做到这一点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实施细则,把企业对质量安全应该做的事明确起来,我们主要是依法监督企业做得怎样。
就引导而言,我们认为它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间接调控手段。政府在质量方面的引导,主要就是设立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你做好了,政府就奖励你、表彰你,达到政府和企业双赢的目的。所以,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包括总局的三定方案,都提出了建立质量奖励制度的要求。
鉴此,我们建议设立国家质量奖。世界质量管理大师朱兰很推崇政府奖励,由此他十分欣赏中国的科举制度。他说虽然中状元、进士的不多,但它一网打尽了天下的读书人,使他们都走上了为我所用的道路,引导作用极强。从性质上说,名牌表彰也属于激励引导范畴。
为了做好政府的工作,还需加强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目前,这块工作十分薄弱。如何加强,我们的想法是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有关学会协会、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开展研究的同时,成立“中国质量研究院”,专门从事基础理论和政策研究,跟踪世界先进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总结提升我国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开展质量宏观分析等工作。
目前质量工作的组织体系从国家质检总局到省、地、县局,在纵向上是健全的,但横向上,由于各工业主管部门撤销后,横向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既是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愿望,也是质检总局履行宏观质量管理的职责。一些行业协会的同志多次谈到,他们希望国家质检总局从宏观上加强指导。如何建立横向质量工作组织体系,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团结动员起来,共同推动质量进步,需要我们探讨新的办法。我们的基本想法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围绕加强指导,互通信息,配合协作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