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全市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抵御潜在风险能力,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四川省内江市监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建立内江市(县、区)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对查处工作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查处协作机制,做到三个明确。明确牵头部门及工作职责、明确组成单位及主要任务、明确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是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做到程序清楚。
四是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事故责任查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追踪源头,处理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审定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结案制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