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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质监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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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健全食品生产监管机制,做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近日,山东省潍坊市质监局制定《关于建立全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的意见》,在全市建立了包括“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及快速处置”等机制在内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防患于未然。通过风险监测,及时掌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和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等食品质量安全违法线索,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及风险隐患,食品行业“潜规则”。风险监测途径和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在审查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搜集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每位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每参加10家食品生产企业审查至少提供一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二是食品违法案件办理。各稽查机构在受理举报投诉(包括12365举报投诉电话)中,各行政执法人员在食品案件查处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搜集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市局稽查局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三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食品抽样、检测人员在日常抽样和检验检测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搜集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潍坊市质检所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四是食品生产巡查监管。各区域监管人员在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巡查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搜集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每个县市区质监局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各县市区质监局稽查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由各县市区质监局统一报送。五是企业生产一线。从企业聘请一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人员。每一位监测人员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条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六是其他途径。全市质监系统任何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员均可从实际工作中和有关国内外最新食品安全动态,发现和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机制,科学辨处隐患。市质监局成立风险分析研判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从系统内检验检测机构和执法机构抽调。对已监测到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和获取的违法违规线索、行业“潜规则”,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及时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风险研判。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消除隐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关于食品风险处置的有关指示和市局专家小组研判的食品风险处理意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提出预警和快速处置意见,报分管局长、重要食品风险报局长批准后,向各区域监管局和有关技术机构下达。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经局长批准后迅速启动。各区域监管局按照市局要求,快速行动,妥善处置。有关技术机构要按照市局要求,做好相应技术保障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预警信息,经局长批准后,通过《潍坊日报》等有关媒体予以公布。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运行,潍坊市质监局同时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奖惩制度。对监测到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经风险研判并执行,产生良好效果的,根据情况,给予提供监测信息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提供监测信息的单位通报表彰。负有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义务的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及所属单位和人员,未按时完成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任务的,市质监局将通报批评。同时,该局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标准化科、稽查局、市质检所组成。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沟通情况,以便处理好食品标准备案与食品监管、食品案件办理与食品监管、食品质量检验与食品监管的关系,集中全系统智慧,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作者:陈玉奉 来源:威海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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