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化妆品使用卫生与安全,四川省于近日对全省化妆品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抽查。
此次共抽检了168种产品,其中宣称祛斑、美白功能类18种;宣称除螨、祛痘、祛粉刺功能类7种;眼霜和眼影类12种;洗发类33种;沐浴类33种;除臭类5种;宾馆客用化妆品60种。检验结果表明,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对化妆品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生产企业卫生设施不达标、管理不规范、实验室检验能力薄弱,有1种除臭类产品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值;有两种宾馆客用化妆品细菌菌落总数和酵母菌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种宾馆客用化妆品宣传疗效,两种产品无厂址标识,其余抽检化妆品的检测结果和标签、标识全部判定合格。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按照程序将产品的检验结果告知了经销商、生产企业、宾馆和酒店,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