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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四项措施”推动2009年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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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建宁县质监局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采取“四项措施”推动2009年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行和谐执法,在推行人性化执法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亲情化服务,切实做到“四先四后”即规范在先,监督在后;告知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检查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坚持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

  二是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制订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月月有执法重点,明确责任股室和个人,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底有考核,半年一小结,年底集中总结,做到人人参与执法。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稽查、法制人员素质,邀请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对法律法规运用,典型案例分析、文书的使用制作、执法办案的经验以及当前行政执法的形势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学习,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四是强化案件审理的程序性和实效性。设立《案件办理登记本》,强调案件审理过程中每一环节都有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和告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及时提交局案审会集体审议,并将案审会的决定落到实处,有效提高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作者:佚名 来源:三明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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