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即俗称的液化气瓶)在我国的拥有量非常大,可以说难以计数。针对用户比较关心的液化气"缩水"及安全用气问题,质量技监部门提醒广大液化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看懂液化气瓶标识。
从安全角度出发,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对不同液化气瓶的充装量都作了规定(如山西晋城市普遍使用的YSP-15型液化气瓶,充装量为13 kg±0.5 kg),而不同的液化气瓶制造厂家生产的气瓶质量各有不同,有15.5 kg、16kg、16.9 kg等几种标重,在瓶体的防护罩或铭牌上都有标注。用户在购买回液化气后可以自行测重并推算出实际的液化气净重。
液化气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自气瓶出厂之日起前3次每4年检验一次,最后一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检验合格的气瓶在瓶阀处和瓶体上有检验环和椭圆形检验色标,用户在使用液化气时可通过查看气瓶出厂日期、检验环、色标等标识来识别其是否为合格气瓶,以避免其"超期服役",给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另外,按照我国《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液化气瓶充装站应当标注各自的充装标识及编号。如山西晋城市的液化气瓶充装站都在气瓶防护罩处的规定位置,标注了各自的充装标识及编号(像LK代表绿科燃气有限公司,MQ代表竞森液化气有限公司等)。一旦液化气瓶发生安全事故,便于质量技监部门和用户追究相应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责任。
最后提醒各位液化气用户,液化气应当由正规的气瓶充装站或其下属的经销点提供,并根据以上几点自查自检。如果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及时与当地质量技监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