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泗洪质监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验收。对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和自查表,对2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重点排查是否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的非法添加物,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二是指导帮扶企业健全制度。对一些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人员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制度。截至目前已发放《食品添加剂使用保证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食品添加剂领用台帐》、《食品添加剂领用添加作业指导书》等一系列制度资料240余份。
三是对重点产品和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针对第一阶段整治排查发现的问题,对3家粉丝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家肉制品厂进行突击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是否添加明矾、糖精钠、柠檬黄等违法行为。
四是逐一核实食品添加剂备案表。对全县60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途、用量、生产厂家、是否取得QS、来源等情况到现场进行一一核查登记,共发现不实和有误食品添加剂备案表6份,责令重新如实备案,并对原食品添加剂备案表进行撤销。
五是继续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签订《食品添加剂使用保证/承诺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并深入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宣贯,让每个企业员工和广大消费者都了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既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也为下一步整治和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