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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质监:气瓶整治和充装许可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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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瓶充装是由省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有1300多家各类气站,近几年来由于充装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和生产原材料节节攀升,企业间的无序竞争非常激烈,无证和证照不全的企业混迹其间,一些正规的合法生产企业因难以维持生计,也不免铤而走险,故意降低充装质量甚至牺牲安全保障,给气体行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我省近年来发生多起气瓶爆炸事故,造成上十人死亡和多人受伤。随着《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统一了取证要求,气体充装企业将面临着充装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如何做好《规则》的实施,提升行政许可水平,深化气瓶专项整治,结合湖北的实际谈点想法:
  
  一、湖北省气体行业的现状:
  
  湖北省主要工业气体有溶解乙炔、压缩、液化气体(工业用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及混合气体分装)、新型燃气(分装)等等。现在溶解乙炔和压缩、液化气体生产企业均纳入了工业产品生产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但压缩、液化气体分装和新型燃气(分装)企业均未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只需取得充装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由地方安监部门颁发)即可生产,由于充装许可证是发放其他证照的前置条件,若把关不严,很容易造成企业后续管理处于失控状态。
  
  伴随经济的发展,工业气体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加上气体行业技术含量不高,从业门槛相对较低,导致各地的小型生产或分装企业纷纷上马,有的县就有3家氧气充装企业,一个地级市主城区就有6家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由于生产能力过剩,而且部分企业资质不全,气瓶数量不足,加上原材料涨价和无序竞争、相互压价,最终导致气瓶大流通,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
  
  1、溶解乙炔行业:溶解乙炔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国家对溶解乙炔站的设立和管理提出了很多要求,由于前些年政府机构改革,监控不到位,加上当时有利可图,各地小型不规范的企业纷纷上马,我省现有生产企业已超过70家,其中只有近50家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有10来家已停产或拆除了设备),有近30家企业证照不全(安全许可证和工业产品许可证)。去年,省安监部门对其中50余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有近半数企业不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31-91),表现在生产设备不正规,厂房及布局没有通过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人员专业素质差,根本无法实施气瓶定点充装。一些拥有气瓶的个体经销户直接委托有证企业加工生产,产品的安全和质量都得不到保证,也严重冲击了整个溶解乙炔生产和经营市场,安全隐患特别严重。值得一说的是,部分证照不全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溶解乙炔生产企业也取得了充装许可证,这可能与省局下放充装证的考核权,部分市州把关不严有关。目前我省改变了做法,对通过市州评审的企业由省局在网上公示,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初步收到一些效果。
  
  2、压缩、液化气体(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体)行业:由于我省液化气体(氧、氮、氩、二氧化碳)生产企业相对较多,气源充足,价格相对便宜,很多经销商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不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先斩后奏,投入二、三十万元上一套液态产品储罐及充装装置,不论其是否有自主产权的钢瓶,就开始充装工作,最终导致相互压价,不能实现定点充装,安全投入无保证,安全隐患严重,同时对周边地区也造成负面影响。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全省现在究竟有多少家分装企业,也难有准确的统计数字。由于竞争激烈且普遍存在超期使用气瓶甚至使用报废气瓶,安全隐患非常突出。
  
  3、新型燃气:由于其产生历史相对较短,虽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但多数管理部门均未把其纳入管理范围,新型燃气的监管可以说是空白。其生产、经营大多失控,溶解乙炔的不规范也给新型燃气可乘之机,反过来又对溶解乙炔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面对气瓶行业的现状,监管部门和正规企业都感到有必要改进和强化气瓶的整治和资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曾就气体行业的安全状况以书面问卷的形式向气体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正规生产企业对我省的工业气体行业的安全状况不满意,赞同出台行业准入条件,引导企业向规范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二、关于气瓶整治和行政许可的思考
  
  由于所有充装企业都必须取得充装许可证才能办理其他许可证,因此,充装许可证的发放至关重要。目前的发证过于粗放,只要有了装置,基本上都可以拿到充装许可证,而且有部分企业拿到充装许可证后就边生产边补办其他手续,至于能否拿全相关证照就都无所谓,有些企业甚至根本长期不办理其他证照,为此可以考虑如下措施:
  
  1、设立行业门槛:由于气体分装企业投入少,行政许可管理部门对其监管也相对较少,企业不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只需办理充装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充装许可证把关不严,很容易失控。随着我省液态产品的产量增加、价格下降,不少经销商都有上液体分装设备的想法。根据TSG 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附件A《气瓶充装单位资源条件》A2。3的要求,为确保实现气瓶定点充装,可以考虑对气瓶充装企业设立门槛:氧气充装企业应该至少拥有自有产权气瓶3000只,溶解乙炔生产企业至少拥有气瓶2000只。
  
  2、严格控制各地区的企业数量:为了确保气瓶实现定点充装,减少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因素,应该控制同一区域的企业数量,对现有气体生产和充装企业严格按附件A5《消防及安全措施》把关,对不符合安全及消防要求不予发证,同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我省十堰、宜昌、荆门、荆州等地的企业通过自身沟通分别进行了整合,逐步规范了气瓶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能给予政策支持和引导,效果可能会更好。
  
  3、调控溶解乙炔生产企业数量:湖北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溶解乙炔生产企业的设备不正规(为无制造资质单位的产品),未经正规设计单位设计,厂房结构及周边间距达不到乙炔站设计要求,有些地区生产企业扎堆,竞争激烈,且开工量极不饱和,产品严重冲击周边市场,大部分企业管理混乱,长期不添加丙酮或很少添加丙酮,不能按照要求充装,安全隐患特别严重。因此有必要对不符合设计规范,设备不正规的企业坚决不换(发)证,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对取得充装许可证后长期不办理其他证照的也不予换(发)证。
  
  4、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建设:根据国家安监局令第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新建危化品建设项目(含储存)必须严格按照 "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审批。而部分小企业往往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办法,这对合法并按程序申报的企业来说明显不公。为了切实规范气体行业的生产行为,对新建项目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的,坚决不予发证。
  
  5、加大气瓶监管力度,从严打击非定点充装和无证充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气瓶必须实行定点充装,由于企业多,日常监管力度有限,导致我省定点气瓶充装基本失控。武汉市现有的三家大型国有企业内正规的乙炔气站,由于不堪承受气瓶大流通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气瓶流失带来的经济损失,纷纷拆除设备或退出市场竞争,由此可见市场不规范的程度。同时气瓶不按期检验问题也较突出。因此,加大气瓶充装监管力度,加强气瓶定点充装和查处无证的执法检查显得尤为迫切,对严重违规和屡教不改的企业直至取消其充装许可证。
  
  6、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综合治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政府给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坚决打击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为气体行业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引导气体行业朝着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液态化、管道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作者:金 锐 来源:湖北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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